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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P申请] 书法纵横网“纵横之星(VIP会员)”申报审批专帖

本主题由 书法纵横 于 2008-7-17 22:24 合并

书法纵横网“纵横之星(VIP会员)”申报审批专帖

书法纵横网“纵横之星(VIP会员)”申报审批专帖



  为了加强网站资源管理,调动网友参与资源建设积极性,在参与中共享网站资源,确保网站持续稳定建设与发展,自2008年7月1日,“纵横之星(VIP会员)”以此专帖进行申请、审批。

  纵横之星(VIP会员),是书法纵横网建设力量的重要组成,是会员建设网站做出贡献的荣誉象征,享有一定的权利,同时也承担相应的义务。

  一、权利
  1、授予“纵横之星”荣誉勋章。
  2、在相应的版块有权发布商品销售信息。
  3、共享网站馆藏资源。
  4、共享定期开放“资源论坛”资源。
  5、购买网站产品享受一定折扣。
  6、根据参与建设网站参与贡献情况,授予对应的功臣勋章。

  二、义务
  1、自觉遵守网站制度,关注网站发展动态,参与网站的宣传与推广。
  2、积极参与网站活动,投身网站建设,丰富网站资源,即时报导本地区书画新闻信息。
  3、对网站建议中存在问题积极发表建议与意见,对违规信息等进行举报。

  三、申请办法
  成为注册会员,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提出申请,经坛委会审批通过即成为“纵横之星(VIP会员)”,享用VIP会员待遇为半年。

  1、论坛发帖积分达到500点,无恶意灌水记录。会员违纪处分备案(文字链接)

  注:因恶意灌水处罚过的会员,除扣除积分外,申请积分须达到800。

    经警告禁言及免除VIP者,重新申请须满足自处罚日起计累进发帖积分达到800。

  
2、发表原创主题获精华主题帖2个,发帖积分累计达到400。
  3、发表家藏历代名碑帖旧拓或古代书画作品原件的清晰照片或扫描图片,配以文字介绍,能系统反映原物情况,被收录在专题馆。
  4、相关网站站长或受聘书法纵横的专家、学者。

  除以上以参与论坛获取纵横之星以外,考虑到网站自身安全运行、日常管理与技术维护费等必须,同时考虑到部分会员没有时间精力参与论坛建设,自愿出资赞助网站维护与管理费用的,可按指定帐户汇款88或158元分别享受VIP待遇半年、一年。赞助数额高于此标准的,视具体情况分别授予等级功臣荣誉勋章。

  汇款专用帐户(文字链接)

  四、VIP会员管理
 
  1、审批通过后,即设置VIP会员用,授予“纵横之星”荣誉勋章。会员有责任向网站提交“VIP会员个人登记材料”,进入档案管理。无特殊情况批准后一周内不提供登记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网站负责保守会员个人隐私。
  2、成为VIP会员后,根据会员在书法纵横网建设发展的贡献大小,根据功臣等级晋升办法,适时授予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特等功荣誉勋章载入中国书法史长廊功臣榜。

  特别说明:会员发布资源收录在专题馆的,原作版权归书法纵横网与收藏者共同维护与享有。

  五、纵横之星(VIP会员)等级降低或解除

  1、未经许可转载或大批量转载非会员本人资源在其它网站或论坛的,视情节降低等级或收回勋章转为普通会员。
  2、提供纵横之星(VIP会员)帐号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即解除其用户组身份,转为普通会员。
  3、因违犯网站管理制度,被禁言或处分的,除特别严重封IP外,视情节分别处于:收回勋章,罚免部分或全部发帖积分。可重新按申请办法进行申请纵横之星。

  此办法即日起施行。

  附件:论坛勋章授予与管理



书法纵横网 0938-8295085 QQ:59158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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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上下天光 于 2008-6-30 20:52 发表
发帖积分已满500分!申请VIP会员!望批准
  经审查,上下天光 已达到VIP会员条件,批准成VIP会员,授予纵横之星荣誉勋章,望继续支持书法纵横建设!

  相关内容:
上下天光
书法纵横网 0938-8295085 QQ:59158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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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贺您了!要继续努力啊!!
四舍五入一百岁,日日饮酒时时醉,闲来无事去寻古,观景淘宝不言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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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是VIP的是否要重新申请?
如是,
我申请“纵横之星(VIP会员)”,
请纵横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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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 书法纵横 的帖子

管理员好:我每天有一定的上网时间,发帖积分已达519分,符合vip申请规定第一条,关爱论坛,也拥护论坛,能不能申请为vip,请回复,谢谢

[ 本帖最后由 chunxiuqi 于 2008-7-1 12:1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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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chunxiuqi 于 2008-7-1 12:08 发表
管理员好:我每天有一定的上网时间,发帖积分已达519分,符合vip申请规定第一条,关爱论坛,也拥护论坛,能不能申请为vip,请回复,谢谢
  经审查,chunxiuqi 已达到VIP会员条件,批准成VIP会员,授予纵横之星荣誉勋章,望继续支持书法纵横建设!

  相关内容:
chunxiuqi
书法纵横网 0938-8295085 QQ:59158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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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书法纵横 于 2008-7-1 12:21 发表



  经审查,chunxiuqi 已达到VIP会员条件,批准成VIP会员,授予纵横之星荣誉勋章,望继续支持书法纵横建设!

  相关内容: chunxiuqi
谢谢坛主及朋友们,一定努力回报帮助我们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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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申请,经坛委会审批通过即成为“纵横之星(VIP会员)”,享用VIP会员待遇为半年。……

——那么半年后又有什么规定?怎样保留住VIP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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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mmhhsl 于 2008-7-1 12:38 发表
……提出申请,经坛委会审批通过即成为“纵横之星(VIP会员)”,享用VIP会员待遇为半年。……

——那么半年后又有什么规定?怎样保留住VIP的资格?
  成为VIP会员后,继续参与纵横,建设纵横中,积分会不断累积,VIP会员待遇会延长或至终身。对个别会员再不参与纵横的,半年后根据审批时系统设的时间,自动转为普通会员。请参照以下文字链接相关主题,谢谢!

  论坛勋章授予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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